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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集中采购冠脉支架将于2021年1月正式开始
来源:本站 | 记者:孙源 李超 | 发布时间: 2020-12-25 | 5400 次浏览 | 分享到:
12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来,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从试点到全国全面推开,三批112个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在河南省成功落地。第一批11个月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70%;第二批7个月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77.21%;第三批也于11月20日落地执行,一个月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12.36%。备受关注的国家集中采购冠脉支架将于2021年1月10在河南省正式落地执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来,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从试点到全国全面推开,三批112个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在河南省成功落地。备受关注的国家集中采购冠脉支架将于2021年1月10在河南省正式落地执行。

河南省在国家集中采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方式方法,不断扩大采购品种范围,充分发挥省级带量采购规模优势,达到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目的。据了解,第一批11个月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70%;第二批7个月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77.21%;第三批也于11月20日落地执行,一个月完成全年约定采购量的12.36%。

高位推动 部门协作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等10多个配套文件,为推进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为确保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稳步推进,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河南省卫健委重点抓中选药品临床使用,省药监局重点抓中选药品质量监督,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点组织实施和保障服务,省工信厅、财政厅、商务厅和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定位,在生产、供应、配送等领域共同推动集中采购工作,形成了高效协作、协同联动的长效机制。

带量 招采合一


坚持量价挂钩、保证使用、及时回款、招采合一,这是我们抓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基本原则。我们将公立医疗机构分散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量集中起来,形成规模团购效应,改变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模式,减少企业公关、销售费用,并由企业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价格。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优先使用中选产品。通过医保基金预付,确保医疗机构30天内回款,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从多个环节挤干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中间费用,让广大患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多方联动 互补共进


在国家医保局的统筹安排下,我们采取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和省辖市联盟集采同步推进、互为补充的方式,逐步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互补共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规模优势,增加采购体量,提升议价能力,共同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耗材价格形成机制。

全程监控,保质稳供

河南省把药品、耗材质量始终放在首位,在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中,坚持降价不降质为托底要求,药监部门严控源头质量风险,实施生产、流通、使用的全流程监管,确保药品质量。紧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研究建立了药品集中采购监测分析机制。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从供应配送、采购使用和预付回款等角度加强日常监测,避免中选药品供应不足、医疗机构回款不及时等问题,保证群众既能“买得起药”,也能“买得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