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体制机制、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保障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表示,制定条例就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省医学科学院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将重建省医学科学院与建设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结合起来,与全省医学领域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结合起来,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打造环省医学科学院全要素创新生态,引领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制定《条例》,2024年1月上旬,立法工作组赴广东、海南进行立法调研,学习两省在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2月下旬,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同志带队赴省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学城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在起草过程中,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最大限度、最广范围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征求意见。
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扎实开展研究论证,2024年8月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从启动立法工作,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仅用了半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