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剑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调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针对这一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39万元。
此外,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普惠金融部客户经理的高林、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汴京桥支行客户经理的王新鑫,被警告。
天眼查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成立于1986年5月 7 日,地址位于开封市中山路南段。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