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及其下属的支行共9家机构被被罚, 罚款总额高达610万元, 16名责任人被处罚,其中14人被予以警告,2人被警告并均被罚款5万元。1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公开了这一处罚结果。

经查,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监管规定放松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真实性审查要求;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数据质量管理不审慎。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其处罚款150万元。时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消费金融部总经理谭波,因违反监管规定放松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真实性审查要求;时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客户经理朱明杰,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二人被予以警告。

中国银行郑州花园支行涉及违法违规包括:员工违规开展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其处罚款70万元。时任中国银行郑州三全路支行对公业务副行长王梦雨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该行郑州瀚宇天悦支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客户经理郭加负有责任被警告。
因员工违规开展业务,中国银行郑州航空港分行被河南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元,时任该行郑州航空港分行营业部柜员任益均因同一原因,被予以警告。
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涉及违法违规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供应链融资业务办理不审慎。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其处罚款120万元。

时任该行郑州自贸区分行行长王小军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警告并处罚金5万元。时任中国银行郑州自贸区分行副行长王振峰,因供应链融资业务办理不审慎;时任中国银行郑州东明路支行助理客户经理王志钰,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二人均被予以警告。
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涉及违法违规包括: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其处罚款65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主任王磊,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时任中国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下属新密支行消费金融客户经理司晓珂,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二人被予以警告。

中国银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涉及违法违规包括: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其罚款20万元。时任中国银行郑州商品交易所支行对公业务客户经理徐东云,对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中国银行郑州文化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被河南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元。时任中国银行郑州文化支行营业部副主任肖建国,因同一原因被处于警告。
中国银行郑州中原支行涉及违法违规包括: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其处罚款95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郑州中原支行行长任立谦,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时任中国银行郑州中原支行普惠金融部主任王峰,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时任中国银行郑州中原支行消贷客户经理麻森,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三人均被予以警告。

中国银行济源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被河南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元。时任中国银行济源分行客户经理陈安恒,对贷前调查不尽职,对资料审核不严负有责任,被河南金融监管局予以警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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