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公告,对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川财源投资)及时任董事长闫新乐,时任总经理王迅彪,时任财务负责人张建辉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伊川财源投资在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一、违规转借募集资金。2024年4月19日,发行人将24伊川01募集资金转借至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涉及金额1.085亿元,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54.25%。
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据募集说明书约定,24伊川01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本金。2024年4月17日,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金额合计1.99亿元,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99.50%,后于2024年4月19日赎回相关理财产品。2024年4月19日至4月22日,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有息债务,涉及金额合计0.905亿元,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45.25%。
三、未如实、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在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期间披露的2024年中报、2024年年报中,未如实、准确披露24伊川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闫新乐,时任总经理王迅彪,时任财务负责人张建辉予以通报批评。

据伊川县政府网,伊川财源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由伊川县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2020年12月29日并入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产业园区和农业项目投资、土地整理和开发、工程建设、园林绿化、资源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是伊川县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政策性投融资平台,资产总额达210亿元,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