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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河南多家子公司欺骗投保人 共被罚款140万6名员工共罚36万
来源:本站 | 记者:本站编辑 | 发布时间: 2026-01-31 | 11 次浏览 | 分享到:

【香港经济导报网讯】1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等多家洛阳分支机构,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罚款总额共计140万元,共计6名员工被罚款,罚款总额高达36万元,并予以警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涉及违法违规包括: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根据相关规定,洛阳监管分局对其处罚款90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副总经理郭际,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春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副总经理杨傲霜,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段云燕欺骗投保人,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经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城中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款25万元。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城中支公司经理崔华峰对此负有责任,被处罚款4万元并警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川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根据相关规定,洛阳监管分局对其违法行为罚款25万元。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川支公司经理李芬芍负有责任,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