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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大代表龚高锋:加强高龄人群电动三四轮车驾驶管理
来源:本站 | 记者:李怡晓 | 发布时间: 2026-03-02 | 228 次浏览 | 分享到:


【香港经济导报网讯】2026年驻马店两会召开期间,河南省人大代表、驻马店市人大代表龚高锋结合调研实际,聚焦高龄人群电动三四轮车驾驶管理带来一份提案。

 

龚高锋介绍,近年来,县城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其中7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比例显著增加。调研发现,该群体普遍存在安全意识薄弱、反应能力下降、认知功能减退等生理特征,叠加车辆无强制保险、无牌照登记、无安全技术检验等监管缺位,导致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占道停车、夜间无照明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已成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出隐患。

 

“2023年某省县域交通事故统计显示,70岁以上驾驶人涉电动三四轮车事故占比达18.7%,致死率较其他年龄段高出2.3倍。”龚高锋表示,为切实保障老年群体自身安全及公众出行秩序,亟需构建科学、审慎、人性化的高龄驾驶管理机制。他建议:

 

实施分层分类准入管理。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年龄与身体条件的适配原则,对70周岁以上申请电动三四轮车驾驶资格者,实行“健康评估+能力测试”双准入机制。由县级卫健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开展年度认知功能、视觉听觉、肢体协调性及突发反应能力评估;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简易道路情景模拟测试(如识别信号灯、紧急制动响应、车道保持等),评估不合格者不予核发电子备案凭证。  

 

推行“三限一增”运行管控。限车型:禁止70岁以上人员驾驶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工信部目录编码的非法改装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限区域:在城区主干道、学校医院周边、商业密集区等重点路段设置电子围栏,通过车载GPS终端自动限制通行;限时段:晚20时至次日6时禁止上路;增保障: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并将保费补贴纳入老龄公共服务专项资金。  

 

建立动态退出与替代服务机制。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对连续两年体检或测试不达标、一年内累计3次严重违法(含闯红灯、逆行)者,依法注销电子驾驶备案。同步加快县域适老化出行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微循环公交班次,开通“银龄专线”预约响应式服务;推广共享助老电单车(配备智能减速、跌倒报警、语音导航功能);对确有刚性出行需求的高龄老人,由街道牵头组建邻里互助车队,提供有偿代驾服务。  

 

强化源头治理与精准宣教。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工信、公安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专项整治,严禁向70岁以上消费者推销无资质车辆;卫健、民政系统将交通安全纳入老年大学必修课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制作方言版警示短片、图文手册,以真实事故案例开展“家庭共学”活动。  

 

“安全是最大的民生福祉。高龄驾驶管理绝非简单‘一刀切’,而应坚持生命至上、分类施策、服务前置的原则,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充分尊重老年人的出行尊严与社会参与权。唯有制度刚性与人文温度并重,方能真正实现‘老有所行、行之平安’。”龚高锋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