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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在郑召开——2020 年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涉及五个方面
来源:本站 | 记者:刘晓菲 | 发布时间 :2021-03-10 | 523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3月10日,郑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3月10日,郑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高级主办、新闻发言人李军安等出席本次发布会并就2020年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分析报告进行发布。


据悉,2020年,郑州市12315系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41,3001件,其中咨询25,8168件,投诉8,1800件,举报7,3033件。办结投诉8,1593件,办结率达99.74%,投诉涉及争议金额3,3417.0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金额7254.16万元;办结举报7,2743件,办结率达99.6%。综合2020 年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汇总分析来看,主要集中反映在居民服务及日用百货类投诉举报、食品类投诉举报、交通工具类投诉举报、家用电器和通信器材类投诉举报、装修建材类投诉举报五个方面。

李军安表示,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安排部署3月初,在全市开展春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保安全、护稳定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治理,排除安全隐患,保护消费安全。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发现市场消费领域的风险隐患,或者对侵害自身消费者权益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

3.15即将来临,针对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应该注意的问题,郑州市消协副秘书长陈晓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出现的消费投诉,消费者要注意:对于商品类消费,在消费时要主动索取和留存消费凭据,同时要注意当场核对经营者提供的机打小票和发票,确保票据名称和所购商品名称一致、规格型号一致、销售价格和个人支付价格一致等问题;对于服务类消费,例如:美容美发、美体健身、家装维修、教育培训、住宿旅游等方面,除注意主动索取和留存消费凭据,同时要和经营者签订服务协议,对于经营者的个性化承诺服务,要在格式合同中注明或签订补充协议。事前防范是对遇到问题后维权的有力支持。

陈晓艳表示,在今年,郑州市消协也将加强消费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消费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将法律法规、维权方式、消费警示提示送到消费者身边,为郑州市消费环境的改善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