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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制定医保改革目标:到2025年完成六大项改革任务
来源:本站 | 记者:张坡 | 发布时间 :2021-04-27 | 516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0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印发实施,这是医疗保障领域第一份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改革文件
4月27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并明确了到2025年将完成的六大项改革任务。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出席发布会的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子健介绍,3月29日,河南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河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精神、实施健康中原战略、加快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标志着河南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篇大幕的开启。

《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20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印发实施,这是医疗保障领域第一份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改革文件,构建了未来十年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近年来,河南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全民医保制度体系,特别是省医保局组建以来,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先后出台了26项医疗保障政策性文件,为巩固完善医改阶段性成果、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打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打击欺诈骗保、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但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和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的需求日益增长,医保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步凸显,新机遇、新挑战交织,旧问题、新风险叠加。河南省医保局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针对医保领域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实施意见》,并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反复研究和修改完善。

明确六大项改革任务

《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2025年,基本完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一)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主要是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建立应对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的医疗保障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

(二)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主要是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加大财政对医疗救助投入,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探索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推进省级统筹;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强化分析研判。

(三)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主要是落实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支持提供和使用适宜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四)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主要是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创新完善基金监管方式,建设统一规范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五)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主要是积极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药品供应和采购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紧缺专业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扎实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制度,遴选50种以上慢性病、常见病开展基层首诊;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建设,规范诊疗行为。特别是发挥中医药在疾病诊疗、疫情防控方面的独特优势,支持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主要是提高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效;构建统一的经办管理体系,推进服务下沉,明确承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工作机构,解决“最后一公里”服务难题,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探索推进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提高管理和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